近日,财政部发布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大气污染防治资金预算的通知。根据通知,本次下达2022年大气污染防治资金207亿元,共发放于31个省市,其中我们河南省高达19亿。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是指通过中央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专门用于支持大气污染防治和协同应对气候变化方面的资金。
国家出台此项资金,一方面缓解了企业项目资金方面的压力,另一方面也为大气污染防治做出强有力的贡献。
对于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支持的方向,国家也会根据不同阶段主要污染物变化做出相应的调整,目前重点支持范围主要有四点:
1.像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项目
2.我们日常说的大气环境治理和管理能力建设
3.细颗粒物(PM2.5)与臭氧污染协同控制
4.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有关重要事项
企业申请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需要企业满足一定的条件要求,并非所有企业都可申请,申请条件如下:
1.项目已立项或已获得相关批复
2.项目未获得中央财政专项资金补助
3.项目不增加地方政府隐形债务
4.未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处罚
5.工程治理类项目投资总额要高于200万,避免“小而散”,确保投资精准有效。
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的申请,目前采用入库,三年滚动的方式进行申报补贴,能入库的类型有:
1. 燃煤污染控制(以农村散煤治理为重点)
2.锅炉综合治理(以燃煤锅炉淘汰、燃煤锅炉超低改造、燃气锅炉低氮改造、生物质锅炉深度治理等为重点)
3.工业污染治理以工业炉窑综合整治、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为重点。工业炉窑清洁能源替代(比如电代替天然气);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包括源头替代、末端治理、无组织排放治理、绿岛建设项目等,适用于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
4.能力建设类:以监测、监管能力建设和区域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中心能力建设等为重点。比如有环境空气VOCS监测,大气污染源监控监测,秸秆禁烧管控等都符合要求。
5.对点多面广的环境治理内容,如散煤治理、燃煤锅炉淘汰改造、企业集群综合整治等,可在一定区域范围内打包形成一个整体项目,集中推进。
不予入库类型:
1. 已获得其他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如获得电价补贴的电厂超低排放改造项目是不予入库的)。
2. 未明确治理技术和治理目标的项目、采用非成熟高效治理技术的项目是不予入库的。
3.烟气脱白项目、恶臭治理项目以及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等也是不符合要求的。
根据以往的经验,在项目提交材料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有很多,提交资料一定要全,可行性研究报告、实施方案等一定要准确全面,工程治理类项目一定要贴合企业实际情况,涉及资金类预算要细致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