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政辰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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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4-06-29 15:56:48
现征集2024年度河南省“科技副总”岗位及技术难题需求,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辖区内企业申报,并于7月19日前完成年度阶段性填写工作。
“科技副总”任职期间与企业签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许可合同并经过技术合同登记的,企业可申报技术转移奖补,按技术合同实际到账额的一定比例给予后补助,最高补助企业100万元。
申报条件
1.应为河南省境内注册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信誉良好。
企业需具有下列资质之一:规上工业企业、创新龙头企业、“瞪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技术创新示范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科改企业等。
2.具有一定的研发创新基础,有明确的研发创新发展需求优先支持建有产业研究院、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校企共建研发中心等省级及以上科技创新平台的企业。
3.能够为“科技副总”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科研条件、生活条件和安全保障,积极与“科技副总”所在单位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和各种研发合作。
4.主营业务与我省重点培育的产业链一致或与企业所在地市重点发展产业链一致的优先支持。
5.不得为申报人及所在高校、科研院所创办或入股企业。
科技副总”需要具备什么条件?”能享受什么“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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