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背景:当前重点行业深度治理取得一定进展,为更加科学、精准制定应急减排措施,在满足当地应急减排比例需求的同时,应按照企业环保绩效水平,制定差异化减排措施。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环保绩效水平先进的企业,可以减少或免除应急减排措施,从而鼓励“先进",鞭策“后进”,促进全行业高质量发展。
2020年6月29日 生态环境部 特急函《关于印发〈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的函》(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
2021年5月20日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印发《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21年重点行业绩效分级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豫环文〔2021〕74号)
注:除了国家39个重点行业和省级12个重点行业外,河南省还制定了其他行业的通用行业绩效指标,将涉气企业分为三种污染排放类型,即涉颗粒物、涉VOCs和涉锅炉/炉窑排放企业,对三种类型企业的管控制定了基本要求,对涉锅炉/炉窑企业制定了差异化管控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