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河南省人民政府省长 王凯做2026年重点工作安排。其中明确:新建200个智能车间、智能工厂。
■智能车间
企业应用传感识别、人机智能交互、智能控制等技术和智能装备,促进车间计划排产、加工装配、物流配送、检验检测等各生产环节的智能协作与联动,实现制造执行系统与产品数据管理、企业资源计划等系统的互联互通,数据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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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工厂
企业在建设智能车间的基础上,综合运用生产过程数据采集和分析、制造执行、企业资源计划、智能生产管控等先进技术手段,实现研发、设计、工艺、生产、检测、物流、销售、服务等环节的集成优化与数据共享;采用人工智能模型技术,积极探索人工智能应用场景。
申报条件
(一)申报企业应在河南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生产经营状况良好。
(二)截至申报日,企业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www.gsxt.gov.cn)。
(三)申报智能车间的应为以加工制造环节为主的生产车间;
不支持生产制造为非主营业务的企业申报智能工厂;
已获得过省级智能工厂的企业不可重复申报。
申报智能工厂(车间)的企业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评估不低于 2 级。
各地市奖补政策 (注:以下仅供参考,具体实施以所在地最新要求为准)
郑州市
支持企业建设智能工厂(车间)。支持企业根据产品特点和生产模式加快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对获评国家级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智能制造优秀场景的,分别给予300万元、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获评省级智能制造标杆、智能工厂、智能车间的,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同一企业获得不同等级称号的按照级差给予奖励。
依据:《郑州市进一步加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郑政〔2023〕23号)有效期三年
对获评省级、国家级工信部门认定的数字领航企业、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标杆、5G工厂、智能工厂、数据要素应用场景试点示范(或案例),分别给予不超过50万元、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依据:《关于印发郑州市支持重点产业链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改造提升若干政策的通知》郑政文〔2024〕174 号 有效期3年
洛阳市
打造智能车间、智能工厂不少于30家,单个智能车间、智能工厂分别给予不超过10万元、30万元奖励,且单个企业最高奖励总额不超过30万元。具体遴选标准另行制定。
依据:洛阳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洛政办〔2025〕55号
许昌市
对首次获评国家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省级“数字领航”企业、省级智能工厂的企业,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首次获评省级数字化转型“小灯塔”企业(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标杆)、省级智能车间、省级服务型制造创新(示范)企业(平台)的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
依据:《许昌市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奖励政策》许政〔2025〕 14号
南阳市
支持智能制造能力提升。被评为本年度国家卓越级、领航级智能工厂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被评为本年度省级智能工厂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被评为本年度省级智能车间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被评为本年度省级数字化转型示范区的单位,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
依据:南阳市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宛财企(2025]3号
平顶山市
对获得国家级或省级绿色工业园区、绿色工厂、零碳工厂、能效水效“领跑者”、超级能效工厂、制造业单项冠军、工业设计中心、质量标杆、智能工厂、工业互联网平台、智能应用场景、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标杆试点示范等称号的企业(平台、项目),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20万元。
依据:平顶山市市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平财企〔2025]5号 执行期限3年
鹤壁市
支持标杆示范企业培育。打造数字化车间及智能工厂40家,单个企业最高奖补不超过30万元。遴选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标杆企业20家,单个企业最高奖补不超过80万元。(实施周期:2024年12月-2026年12月)
依据:《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壁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鹤政办〔2024〕24号)
周口市
每年对成功创建的国家级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揭榜单位(优秀场景)及省级智能工厂、智能车间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对被评为市级智能工厂、智能车间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10万元。
依据:《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口市支持制造业智能化改造奖励办法的通知》(周政办〔2022〕97号)
《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周口市加快数字化转型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行动计划(2024—2026年)的通知》(周政〔2024〕1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