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可以申报哪些数字化转型项目?共计9个(智能车间/工厂、数字领航、优秀智能应用场景、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标杆……)
来源:政辰科技 查看量:48 发表时间:2025-03-06 14:29:19

■项目概览:

 1.智能车间/工厂

 2.数字领航

 3.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标杆

 4.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

 5.优秀智能应用场景

 6.单项冠军

 7.国家/省专精特新、专精特新“小巨人”

 8.首版次软件产品

 9.首台(套) 重大技术装备认定

一、 河南省智能车间/工厂

培育目标:到2025年,累计建设1000个智能车间、400个智能工厂。

《河南省加快数字化转型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行动计划(2023-2025年)》

1.智能车间

申报的车间应为以加工制造环节为主的车间,企业应用传感识别、人机智能交互、智能控制等技术和智能装备,促进车间计划排产、加工装配、物流配送、检验检测等各生产环节的智能协作与联动,实现制造执行系统与产品数据管理、企业资源计划等系统的互联互通,数据共享。

2.智能工厂

企业在建设智能车间的基础上,综合运用生产过程数据采集和分析、制造执行、企业资源计划、智能生产管控等先进技术手段,实现研发、设计、工艺、生产、检测、物流、销售、服务等环节的集成优化,初步实现企业智能管理和决策。

河南省各地奖补政策

■ 郑州市:对获评国家级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智能制造优秀场景的,分别给予300万元、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获评省级智能制造标杆、智能工厂、智能车间的,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郑州市进一步加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

■ 洛阳市:获评省级智能工厂、智能车间的企业,市财政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

《洛阳市制造业“三大改造”实施方案(2021-2025年)》

相关链接:即将开始申报!河南省智能车间/工厂申报攻略来啦 (点击查看)

、“数字领航”企业

■ 培育目标:到2025年,力争培育建设30个“数字领航”企业。

重点产业链头部企业聚焦全要素、全流程、全生态数字化转型,深化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构建设备互联、数据驱动、软件定义、平台支撑的技术底座,积极开展平台化设计、智能化制造、网络化协同、个性化定制、服务化延伸、数字化管理等新模式、新业态创新实践,在成本、质量、效益、绿色、安全服务等方面转型成效突出,对行业数字化转型发挥全方位引领带动作用。

■ 申报条件:申报企业应获得省级智能制造标杆企业、服务型制造标杆企业或智能工厂称号。

三、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标杆 

培育目标:到2025年,打造300个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标杆。

重点产业链中小企业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销售服务、仓储物流等业务环节持续深化数字化应用实践,提质、增效、降本、降耗、绿色和安全发展成效显著,技术实力强、业务模式优、管理理念新、质量效益高,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经验模式,对行业同类型企业数字化转型发挥较好示范作用。

■ 申报条件:申报企业应获得省级智能工厂(车间)、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称号。

四、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

企业深入应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在技术创新、模式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等方面不断进行探索和实践,对企业提质增效、转型发展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企业从生产型制造向服务型制造转型发展,服务要素投入、服务收入、服务对收入和利润增长的贡献率等成效明显。聚焦全生命周期管理、供应链管理、总集成总承包、定制化服务、共享制造、检验检测认证服务、节能环保服务、生产性金融服务等方向,开展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和示范平台两个类别的遴选。

■ 申报条件:申报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的须为制造企业,申报服务型制造示范平台的可为制造企业、生产性服务企业或信息服务企业。

五、优秀智能应用场景 

奖补政策:支持制造业企业应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建设智能应用场景,给予优秀智能应用场景建设单位不超过50万元奖励。

《河南省加快数字化转型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行动计划(2023-2025年)》

围绕7个先进制造业集群、28个重点产业链,深化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聚焦“产品研发、生产制造、营销管理、售后服务”等环节,遴选一批优秀智能应用场景。

相关链接:“优秀智能应用场景”七问七答(点击查看)

六、单项冠军 

单项冠军是指长期专注于制造业特定细分产品市场,生产技术或工艺国际领先,单项产品市场占有率位居全球前列的企业。

作为优质企业梯队培育体系的重要一环,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创新能力强、质量效益高、产业带动作用大,在制造强国建设中发挥领头雁、排头兵作用。

相关链接: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项目解析  (点击查看)

七、国家/省专精特新  、专精特新“小巨人”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是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也是推动实体经济向纵深迈进的关键力量。截至2024年底,全国已累计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超14万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46万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1557家,已超额完成到2025年培育1万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目标。

河南省2023年推荐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265家,通过52家;2024年推荐356家,仅通过41家企业。从申请认定企业通过数量看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已经从总量快速提升转变为严控企业质量,优化存量、新增提质。申报采用宁缺毋滥原则,坚持标准,严格把关。

奖补政策:

1.对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在有效期内,以支持项目建设方式,按照不超过设备、软件实际投资的2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 500 万元。

2.部分地市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进度定额奖励:

郑州市对新认定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200万元一次性奖励;

安阳市对新认定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等等。

相关链接:2025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该如何规划? (点击查看)

八、首版次软件产品 

首版次软件产品研发奖励:省内企业按认定后12个月内销售发票金额20%奖励,单项不超200万,单个企业年度最高500 万。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在河南省境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内部管理规范、财务状况良好,依法纳税,征信记录良好。

2.具有较强的软件产品研发能力,良好的技术研发人才队伍支撑。

3.已按照国家统计局、工业和信息化部《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统计调查制度》要求,注册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运行监测系统并按时填报数据(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企业除外)。企业注册登录及数据填报事宜请与所在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接。

(二)申报软件产品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知识产权明晰。申报单位通过自主研发创新活动,依法拥有申报产品的自主知识产权,且必须是著作权人第一作者。申报软件产品著作权登记证书取得时间距本次首版次软件产品申报材料提交截止日期不超过2年,即证书取得时间须在2022年6月15日(不含)之后。

2.技术水平先进。产品功能或性能有重大突破,具有技术领先优势;或填补国内省内空白、打破市场垄断;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成果奖励(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或被列为省部级及以上重点项目、示范项目;或基于鹏、龙芯、飞腾、麒麟、统信等国产软硬件生态体系且通过相应兼容性测试。产品申报时应提供由科技部或教育部认定的查新机构出具的查新报告。

3.性能质量可靠。产品功能、性能等指标通过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CMA)认定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的软件产品检测机构的检测,检测报告须盖有“CMA”或“CNAS”专用标识。属于国家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产品,必须具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批准颁发的许可证明;属于国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必须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

4.产品取得软件著作权证书以后的累计销售(服务)金额100万元(含)以上,不含税,销售(服务)合同、发票日期须在著作权证书获取日期之后。

5.申报产品应为市场首次销售的同产品名称、同一版本号的软件产品,尚未取得重大市场业绩,具有良好市场推广应用前景。

二、申报范围

2024年度河南省首版次软件产品申报范围如下:

(一)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办公套件等基础软件;

(二)工业设计仿真、生产控制、工控安全、工业APP等工业软件;

(三)教育、医疗、金融、能源、交通、电子政务、文化旅游、公共服务等大型行业应用软件;

(四)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移动互联网、工业互联网、区块链等新兴平台软件;

(五)嵌入式操作系统、支撑软件、应用软件等嵌入式软件;

(六)信息安全产品软件;

(七)工具、测试等支撑类软件。

企业研制开发的自用软件和用户定制的非通用软件不属于申报认定范围。

九、首台(套) 重大技术装备认定

■奖补政策:对经省认定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投保产品,按照实际投保费率不超过3%及年度保费实际支出的80%给予补贴,保费补贴时间按保险期限据实核算,不超过3年。对国家首台(套)的成套设备、单台设备,省内研发制造单位按照不超过销售发票金额的5%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对经省认定的首台(套)的成套设备、单台设备,省内研发制造单位按照不超过销售发票金额的5%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单个企业年度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 申报条件:

(一)企业应在河南省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生产经营状况良好,依法纳税,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质量事故。产品市场前景良好,且能够实现批量生产和销售,满足售后服务需要。

(二)企业建立市级及以上研发平台,具有装备设计及关键部件的制造、组装能力。

(三)申报产品符合《河南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24年版)》。

(四)企业通过其主导的技术创新活动,在国内外依法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者通过依法受让取得知识产权的使用权。申请单位拥有产品注册商标所有权。

(五)企业掌握产品生产的核心技术、关键工艺或应用新技术原理、新设计构思,在结构、性能、材质、工艺等方面对原有产品率先进行根本性改进,产品的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取得标志性突破。申报的首台(套)在同类产品中应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以上。

(六)产品应通过省级及以上质量主管部门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的检测。属于国家有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产品,需具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批准颁发的产品生产许可证;属于国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需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

(七)首台(套)成套设备、单台设备、单批次关键零部件价值在100万元以上。

注:以上内容参考往年申报信息,请以最新申报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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