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共计汇总10个科技项目,时间紧,奖励高!符合条件并有申报计划的企业可以提前了解,早作准备,助您申报无忧。
(具体申报政策请以通知为准)
热门项目!企业可申报科技类项目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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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河南省“科技副总”
■ 在线申报时间:9月10日—9月27日
自2024年起,三年内选聘3000名左右“科技副总”到企业任职工作,并一次性给予5万元补助。
“科技副总”任职期间与企业签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许可合同并经过技术合同登记的,企业可申报技术转移奖补,按技术合同实际到账额的一定比例给予后补助,最高补助企业100万元。
■ 支持重点
2024年度河南省“科技副总”实施选派工作将聚焦我省重点培育的“7+28+N”产业链群,重点支持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电子信息、先进装备、现代医药、现代食品、现代轻纺等产业集群中相关企业,优先向建有省级及以上科技创新平台的各类创新型企业组织选派。
■ 申报条件
1. 政治素养好、专业能力强,具有吃苦奉献精神和服务企业意愿,能够适应企业工作环境的科技创新人才,派出单位为省内高校院所以及其他具有研发能力的事业单位。
2. 具有一定科研创新能力不担任管理岗位(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原则上应当具有博士学位(境外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或正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初聘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截至2024年8月31日)。
3. 能够在省内同一企业工作不少于两年,且每年原则上不少于90天。
4. 具有与企业主营业务相关的工作经验,且近三年内无任何不良记录。
5. 对拥有核心知识产权或成熟科技成果、省内企业急需紧缺的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学历等条件要求。
相关链接:河南三年选聘3000名“科技副总” 科研人才进企业
02 河南省重点研发专项
(截止于:10月9日)
■ 个人和法人在线填报、提交申请材料的时间截止至2024年10月9日17:30;
■ 科技、财政主管部门(单位)审核提交时间截止到10月10日17:30。
03 中原英才计划
中原英才计划(育才系列)包含中原科技创新领军人才、中原学者、中原科技创业领军人才、中原企业家领军人才项目,针对企业和申报人设置了差异化的条件要求,并配有100万的奖补资金(中原学者200万)。
相关链接:奖补100万!中原英才计划申报指南(企业家领军人才、科技创业领军人才、科技创新领军人才)
04 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
相关链接:最高资助200万元/项!2024年度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
05 河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申报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能获得一定的资金奖励,同时是申请中原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创新龙头、科技副总等项目的前置条件或申请时给予优先支持。
围绕省委省政府战略部署和建设需求,开展申请认定建设工作。申请认定工程中心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在河南省境域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二)符合产业发展政策,掌握产业核心技术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主要包括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动植物新品种、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国家新药证书等),研发技术水平处于本领域领先地位。
(三)具有高水平的学术带头人及结构合理、相对稳定的工程技术研发团队,其中固定人员不少于30人,拥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的工程技术带头人员不低于20%,或不少于6人。
(四)具备工程技术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必要的检测、分析等仪器设备总值达到500万元以上,相对独立的研究开发场地面积达300平方米以上。
(五)依托单位应具有较强的科研投入保障能力,每年的研发投入经费不低于 300万元。管理机构健全,开放交流、产学研合作、协同创新、成果转化等制度机制完善,人才凝聚力较强。
(六)近三年未发生环保、安全等责任事故,未出司法、行政机关认定的违法失信行为。
(七)依托单位为企业的,近三年度销售收入平均不低于5000万元(其中软件开发、创意设计及研发服务类企业及位于县的企业,可适当降低到3000万元),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研发投入不低于销售收入比例不低于5%,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专门的研发机构和研发人才队伍30人以上,其中固定研发人员不低于60%,高级技术职称或硕士学历以上人员比例不低于30%;近三年企业取得本行业领域6项以上自主知识产权(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动植物新品种、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等,其中医药类企业拥有5项以上国家新药证书)。
依托单位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应与省内相关领域重点企业联合申报,且具备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基础,年度研发投入支持经费不少于300万元;为同行业(领域)企业提供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的丰富经验及良好业绩,年度服务企业5家以上;近三年,在同一技术领域内转化的技术成果不少于20项,完成的对外产学研合作项目不低于10项,自主获得的与申报工程中心技术领域相关的知识产权成果(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动植物新品种、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国家新药证书等)不少于12项。
(来源:河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运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具体申报要求以年度申报通知为准)
2.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对比!
06 河南省企业技术中心
什么样的企业可以申请企业技术中心?
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企业在省内行业中具有显著的发展优势和竞争优势,具有行业领先的技术创新能力和水平;
3.企业具有较好的技术创新体制机制,企业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健全,创新效率和收益显著;
4.有较高的研究开发投入,拥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和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的团队;
5.具有比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条件,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和软件等配置完备,有较好的技术积累,重视前沿技术开发,具有开展高水平技术创新活动的能力。
限定性指标的最低标准:
1.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额不低于 500 万元。
2.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不少于 50 人。
3.年度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 800 万元(一般最低要求 1000万以上)。
07 高新技术企业
(第二批截止于10月10日)
今年第一批申报截止时间为7月25日,第二批申报截止时间为10月10日,企业向各地提交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以地方通知为准。
依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高新技术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注册一年以上。
2.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指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3.属于领域范围。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4.科技人员达到比例。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5.研发费用达到比例。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以下要求:
(1)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等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2亿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6.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达到比例。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7.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企业创新能力主要从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企业成长性等四项指标进行评价。各级指标均按整数打分,满分为100分,综合得分大于70分为符合认定要求。
8.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08 创新龙头
创新龙头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一般应为有效期内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2. 拥有有效期内I类知识产权或者制定、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国际标准10项(含)以上,或拥有有效期内各类知识产权20项(含)以上。
3. 具有显著的行业引领带动能力。属单项冠军企业(含培育)、单项冠军产品生产企业或主导产品市场占有率位居全国同行业(细分)前五。
4. 按照规定完成上年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申报,已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5. 上年度销售收入原则上不低于3亿元,属于电子信息技术领域的企业上年度销售收入可放宽至2亿元,单项冠军企业或单项冠军产品生产企业不限制销售收入。
6. 上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3%。
7. 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比例不低于10%。
8. 建有省级(含)以上研发平台。
9. 申报当年及上一年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等不良行为,未列入社会信用黑名单。
09 瞪羚企业
“瞪羚”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有效期内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2.注册时间3年(含)以上15年以下。
3.上年度销售收入原则上为5000万元(含)以上。
4.上年度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例不低于3%。
5.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比例不低于10%。
6.拥有有效期内2项(含)以上I类知识产权或4项(含)以上知识产权。
7.具有较好的成长性,近两年销售收入或利润总额复合增长率不低于15%。
8.建有省级(含)以上研发平台。
9.按照规定完成上年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申报,已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10.申报当年及上一年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等不良行为,未列入社会信用黑名单。
10 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
(9月30日停止填报)
相关链接:2024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开始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