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政策
《2024年河南省数字化转型战略工作方案》中明确提出培育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新增40家省级、3家左右国家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
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分为国家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
申报该项目可以获得相关奖补和优惠政策,同时在申报其它相关项目时,将优先获得项目支持。
2024年的申报通知还未发布,有申报意向的企业,可以尽早准备!
(注:以下参考2023年信息,今年通知暂时未出,请以最终申报通知为准。)
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
申请推荐参加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的单位,应系已被认定为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且完全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各项要求,按照规定通过了相关复核评价,并在制造业重点领域具有关键核心技术及产业化突出成果,在本地相关产业内企业或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创新能力提升过程中积极有效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 基本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用纳税信用和银行信用良好:
(二)在国内建有科研、生产基地且中方拥有控制权;
(三)已认定为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
(四)技术创新成果通过实施技术改造,取得了较显著的成效;
(五) 具有一定的生产经营规模,从业人员300人以上,年销售收入 3000 万元以上,资产总额4000万元以上。
cr: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 基本标准
1.具有核心竞争能力和领先地位。掌握企业发展的核心技术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整体技术水平在同行业居于领先地位。积极主导或参与国际、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的制定工作。
2.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和研发投入。企业研发投入占年销售收入比例3%以上,有健全的研发机构或与国内外大学、科研机构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在领先的技术领域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重视科技人员和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引进和使用。
3.具有行业带动作用性和自主品牌。在行业发展中具有较强的带动性或带动潜力。注重自主品牌的管理和创新,通过竞争发展,形成了企业独特的品牌,并在市场中享有相当知名度。
4.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和较高的管理水平。企业近3年连续盈利,整体财务状况良好,销售收入和利润总额呈稳定上升势头,现金流量充足。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
5.具有较强应用新技术能力。积极实施技术改造,具有重大科技成果的转化能力,节能减排降耗具有较强示范作用。
6.具有创新发展战略和创新文化。
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
申请认定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单位除应具备《管理办法》和《实施方案》规定的基本条件、满足认定基本标准外,还应在其主营业务领域掌握相关核心技术或在相关技术产业化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在省内同类企业中居于领先位置,在带动省内同领域中小微企业或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和产业升级方面积极发挥作用。
■ 申报条件
1. 已认定为省级及以上企业技术中心或其他国家级或省级创新平台一年以上,且处于有效期内;
2. 具有一定的生产经营规模,从业人员300人以上(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认定为智能工厂、智能车间的,从业人员200人以上),年销售收入3000万元以上,资产总额4000万元以上,每年均有新产品销售收入;
3. 力争达到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2023年提速推动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全覆盖工作的通知》(豫工信创新〔2023〕73号)中对全省规上企业研发活动覆盖率等有关要求,强化制造业企业研发投入;
4. 企业自评得分在100分以上(除加分扣分项外自评得分在80分以上);
5. 企业按要求正常向财政部门报财政快报。
6.企业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报告中的表格或附注应反映企业研发经费投入、新产品销售收入等相关财务数据。